1)第二十二章小的也不错_我终将踏上名为英雄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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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贪要至极的盗贼,为了永久的生命杀死了守护生命之泉的圣女,然后把妖精王森林一-把火烧光。这是大家所隐意相信,本人承认的版本。真正的故事远比这纯粹很多.那并非什么大罪之人,想要生命之泉仅仅只是想要尝一---不,远比那要压抑一点,如果一-无是处的人生稍微长一点说不定会遇到好事,仅仅只是因为这样有些可悲的理由踏上了旅程.开始的很无所谓,结束的也很无所谓,要是没有了生命之泉妖精王森林就会枯竭,那么用妖精王森林的野生浆果利成的艾尔啤酒就没有了,要是喝不到那么仅剩的人生乐趣就没有了,所以就这么算了。然后他认识了守护生命之泉的圣女,虽然说是圣女,但是那个盗贼第-眼以为她只是-个迷路的幼女,然后他就打了--很多次。想着活的久一点就会遇到好事的他从圣女那知道,即便活的久也不一定会遇到好事,反而因为悠久的生命和使命闲的不得了。那不是他可以忍受的了,f以他就走了,然后带着自己的宝物回来找圣女了。与其说是宝物.不如说他孩童般幼稚行为的产物。他收集了很多艾尔啤酒的标签,每一个标签中都一个属于盗贼自己的故事。因为没有人会理解他的乐趣,f所r以他想着这个在森林里待了几百年的大闲人大概会了解他吧。没错,这个女孩子听着他的每-句话,-直聚精合神的看着他。明明一天不喝酒就会难受的要死的他连续七天都只是喝喝露水他却感到无比的满足,那是麻痹了神经都得不到的

  而且得到幸福的似乎不止是他一个人,这真是太好了,只会夺走一无是处的家伙居然可以给别人到来幸福,人生-瞬间得到了意义。不过也不是那种会用优雅辞藻表达内心的家伙,他只是一个盗贼,所i以他用盗贼的仿佛表达了自己的内心。[我会把你夺走。]反正和人类和不来,那么不如何妖精在-起,寿命这种煞风景的问题也被他抛在了脑后.可惜的是女孩不能和他离开,因为她代替离开妖精王森林的妖精王守护这里,那么,只要先去把那个扔下职责不管的意(情qing)的家伙速回来就行了。仿佛随之会毫无意义结束的人生一瞬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有着人生目标有着(爱ài)的人,也有着.....(爱ài)他的人。...切的改变了,红色的魔神夺走了他的未来.夺走了他(爱ài)的人,夺走了(爱ài)他的人。妖精王的森林被炼狱的火焰吞噬殆尽,而因为有着这样幸福人生而飘飘然的他失误了.以为敌人只有一一个心脏结果连累那个女孩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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