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一节 开膛手杰克(6)_渺小的某粒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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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鍂鑫来到餐厅准备用餐的时候,发现餐桌又被夏洛克霸占了,不过这次餐桌上的不是硕大的猪头,而是一大张伦敦地图。

  “夏洛克,这大清早你又在干什么?”

  “先生,早上好!”夏洛克停下手里的活,跟金鍂鑫问好。“我梳理了咱们手里的线索,我想应该能确认开膛手杰克所在区域。”

  “哦!你是怎么做到的?”金鍂鑫饶有兴趣的问道。

  “首先,将5起案件的案发地点在地图上标记出来,再把犯罪现场距离最远的地点连接起来。显而易见,这几起谋杀案的案发地点并不靠近,而是围绕这某个中心呈四个方位分散。凶手应该是考虑到案发后那个区域会被严加巡视,被人发现的可能性变高,于是换其他区域作案。重点就在于那一天发生两起命案的那天,我们当初计算过时间,一刻不停地从达特菲尔庭院赶到主教广场需要20分钟左右。现在我们用直线把两地连接起来。假设凶手于凌晨1点离开达特菲尔庭院,1点35分抵达主教广场,两个地方都出现了目击者,所以他不得不更换衣服。如果换衣服用时5分钟,那么他往返住处所用的时间就是10分钟左右。我们可以确认凶手住所的范围应该在两地之间,从达特菲尔庭院经住所到主教广场的用时不超过30分钟。达特菲尔庭院到主教广场的直线距离是20分钟的路程,再加上一半的长度,就是30分钟的距离。将这段距离分成两半,分别从两个命案现场出发,其和就是30分钟。这样一来,我们就得到一个椭圆形。凶手就住在这片区域里。”

  “先生,假设你是凶手案犯的时候别人撞见,警察也已经到了现场展开了调查,而你紧接着又要去犯案。你会选择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夏洛克的手在刚刚画的椭圆内游走。

  “在那种情况下,我顶着巨大的压力,会选择一处较为安全的区域再作案,比如说离家近点的地方,这样我也可以在犯案后迅速的回到家中躲避。”金鍂鑫设身处地的说道。

  “不错!凶手也正是这么做的,最好的证明就是两起命案后的粉笔字事件。我们以粉笔字出现的地方为圆心,以此地到主教广场的距离为半径画圆,这片区域就是凶手的‘安全区’。凶手的住处就在椭圆和圆重叠的部分,也就是这里!”夏洛克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奥德门区。”

  夏洛克的一通操作直接看得金鍂鑫目瞪口呆,过了许久才憋出来一句,“干得不错!”

  餐桌上,金鍂鑫一边切割着餐盘里的香肠,一边问道:“我们用不用通知老艾,让他派人认真的搜索那片区域?”

  “暂时不用。弄出的动静太大,让凶手警觉起来,我们可就不好将他揪出来了。”

  “那你今天的工作安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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